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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41年起,作为第三党代表之一由参加筹建“民主政团同盟(今中国民主同盟前身)”,参加创建《光明报》任副社长,直至香港沦陷。1943年在苏北抗日解放区考察五月余,返回大后方后以亲身所见所闻所历,翔实地向各界宣传介绍鲜为人知的新四军与解放区情况。1944年配合新四军,策反敌伪部队。
抗日战争胜利后投入争取民主、反对内战的斗争,积极参与了和平解放北平的斡旋工作。
战争年代多次只身历险,或被日机炸伤,或为宪兵羁押,或受南京通缉,或遭土匪殴搒,但仍初衷不改,为民族的独立解放与民主政治的实现而奔走四方。
1949年9月代表中国农工民主党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;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政务院(现国务院)参事室参事;1954年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,任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委员;1954年任第二届全国政协地方工作委员会委员。任职期间深入体查各界各族民情,直言参政议政,足迹遍布全国,曾赴朝鲜战场慰问志愿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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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任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委员、农工民主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、中央委员、候补中央委员。
历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执行委员、中央委员、副秘书长,1958年退盟。
1958年1月被定“右派分子”。1965年春病逝于北京,享年61岁。1978年摘“右派帽子”,1980年“错划右派”得到改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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